各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不仅是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的基础工作,也是保证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的重要环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不仅能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而且能够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关爱之心传递到每个大学生经济困难家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各学院要在暑期前安排部署此项工作,现将我校做好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和复核认定范围
新认定范围:我校各级在校学生(主要是2018级新生)。
复核认定范围:上一年度已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认定依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依据《山西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按时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复核认定工作是评定各类奖助学金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环节,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评定工作领导组成员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认定工作做实做好。
务必于9月9日前将二三四年级复核认定工作完成,9月15日前完成新认定工作,9月18日将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材料上交到学工部(处)(田家炳西104室)。
(二)把握标准,严格要求,认真组织。各学院要按照《山西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开展好本次认定工作。在认定和复核认定过程中,要做到材料齐全,依据充分,程序合理,对有争议的人选要认真复核。
(三)各学院要以开展认定工作为契机,在广大学生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荣辱观教育,把认定工作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认定工作中的育人作用。
(四)完备材料。各学院要以此为契机,规范整理、归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材料,确保资料完成真实,确保学生各项信息安全,坚决杜绝信息泄露。
1、新认定:
需上交材料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②《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①②钉在一起)③《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报告》,④《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备案表》纸质及电子版,⑤《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认定报告》,⑥《2018级新生家庭经济信息调查表》(电子版)(该表全体新生都录入)。
学院备查档案: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②《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③《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报告》,④《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备案表》纸质及电子版,⑤《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认定报告》,⑥《2018级新生家庭经济信息调查表》(电子版)。
2、复核认定:
需上交材料:④《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备案表》纸质及电子版,⑤《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认定报告》。
学院备查档案:②《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③《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报告》,④《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备案表》纸质及电子版,⑤《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认定报告》。
3、注意事项:
④材料包括2015级—2018级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班为单位汇总,班里的个人材料以困难等级汇总并以学号先后为序。其中(认定/审核栏)今年新加,只填其中一类。
①②③材料顺序与④材料的顺序保持一致。
⑤材料应该包含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名单,工作开展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新认定人数、复核认定人数,各类困难档次人数等情况。
以上所有材料都用A4纸打印。
要切实保障《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备案表》的内容“准确有效”,特别是“姓名及学号”,以免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造成损失。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