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晋教学函〔2022〕14号)、《关于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晋教科信函〔2023〕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公开招聘2023届未就业应届硕士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深化学校内部用人体质机制改革,建立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稳定与流动相结合的科研助理工作队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对象及聘期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5名科研助理。
(二)招聘对象
2023年化学、材料化学相关专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三)聘期
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在聘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可离职。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五、薪酬待遇
聘用的科研助理薪酬标准为2000~3000元/月。
六、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有意向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应聘,并将应聘材料合并在一个pdf文件中,应聘材料接收邮箱为peilinjuan@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10日。
2.报名者须提交的应聘材料:
(1)本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