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党员发展、转正工作
1、时间安排
5月23日前,报送《山西师范大学发展学生党员预审表》。
5月25日前,报送《拟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公示表》《拟转正预备党员公示表》。
6月3日—6月4日,党校第31期重点培养对象培训班。
6月5日—6月11日,领取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组织谈话、学院(实验中学)党委审批,完成预备党员的接收工作。
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适时安排支部大会、学院党委审批,完成预备党员转正的相关工作。对于拟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情况,在征求支部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党委要提前与党委组织部沟通。
2、审批材料的报送
接收预备党员,须填报《党的发展对象备案表》《发展党员审批表(学生)》(A4纸打印1份,加盖学院党委印章)。
预备党员转正,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审批表(学生)》(A4纸打印1份);填写《学生党员档案转递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2份);及时转递预备期满转正党员的档案。
以上材料于6月14日前送交组织部。
二、教工党员发展、转正工作
1、时间安排
5月23日前,报送教工党员发展对象的基本材料。
5月25日前,报送党的发展对象备案表、拟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公示表和拟转正预备党员公示表。
6月3日—6月4日,党校第31期重点培养对象培训班。
6月5日—6月11日,领取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学院党委(总支)审查。
6月15日前,校党委审批。
有关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适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学院党委(总支)加注审查意见后,报校党委审批。对于拟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情况,学院党委(总支)要提前与党委组织部沟通。
2、材料的报送
5月25日前,报送教工党员基本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外调材料、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思想汇报、自传、支部考察报告、《教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接收预备党员,填写《党的发展对象备案表》《发展党员审批表(教工)》(A4纸打印1份);预备党员转正,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审批表(教工)》(A4纸打印1份)。
以上材料连同党员档案材料,于6月15日前送交组织部。
三、表格下载
所有表格的样表可登录组织部网页,从“下载专区”处下载。
党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