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教育引导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增强党性观念,树立党员意识,端正入党动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校决定举办第4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以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大党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十个方面:①端正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②党的性质、宗旨与纲领;③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④党的组织原则和党的纪律;⑤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严三实”有关内容;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新);⑨发展党员工作程序;⑩学唱《国际歌》。
二、培训方式
1.集中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大学生党课教材》等。
2.专题辅导:各分党校安排8—10个专题进行辅导。
3.分组讨论:围绕专题辅导内容进行分组讨论。
三、培训对象
1.各党支部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未经党校培训者。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的培养情况及发展党员计划在教职工、各年级学生中合理选派,学生党支部要特别注意选派低年级中的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学习。
2.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未参加我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的2015级本科生党员。
3.各学院分党校全年(自然年)培训人数要控制在学生总数(含研究生)的8%以内。
4.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报名登记表(登陆组织部网页下载)请于开班前三日内报党校办公室(电子版发邮件至:shidazuzhibu@163.com),要求附学员申请入党时间、所在班级,标明学习小组负责人。
四、培训时间:
各分党校务于11月13日前完成培训任务,11月13日19:00—20:30党校统一组织结业测试。
五、培训要求:
1.各分党校要指派专人负责培训工作,明确培训要求,严明培训纪律,合理安排培训专题,认真组织学习讨论,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2.坚持党委领导为积极分子讲党课制度,各分党校必须安排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学生支部书记讲党课,党课要结合积极分子思想实际,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
3.凡确定参加培训的学员,都要以端正的态度参加学习,自觉遵守培训班纪律,按照党校的培训日程认真参加学习和讨论。
中共山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
二○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