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缓解因价格上涨对困难学生带来的生活压力,根据《山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74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追加2020年9月省教育厅所属高校直属中专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晋教财〔2020〕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9月份全日制实际返校学生(含在实习场所实习的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为每生30元。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违纪现象。
3. 积极上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必须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公布备案)。
四、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各学院要成立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政策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的评定工作。
2.认真组织,把握标准。各学院要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好本次评定工作。在评定过程中,要做到依据充分、程序合理,对有争议的人选要认真复核。
各学院请于11月13日下午6点前将《价格临时补贴受助学生汇总表》(按班级和学号排列,学号、姓名需准确无误)纸质版报送田家炳西1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39236113@qq.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