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机关各部门:
为了保障各单位在新学期各项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地开展,现将本学期勤工助学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按要求完成好岗位设置和人员选配工作。
一、岗位设定:
1.各学院岗位设定要经过院学生工作领导组讨论决定,机关各部门岗位设定由部门负责人按照本部门具体情况决定。各学院岗位数量按照附件1《山西师范大学各学院勤工助学报岗设置表》设定,机关各部门岗位数量设定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相同。
2.各单位岗位设定完成后,由本单位勤工助学负责人登录学工管理系统进行岗位申报(上岗时长填写请注意国家规定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岗位要求请注明岗位对学生的具体要求,如性别、专业、特长等,便于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报名)。3月4日前各单位完成网上岗位申报,3月6日前学生工作部(处)完成审核。3月7日至3月10日,组织学生登录学工管理系统报名申请,辅导员完成审核。3月11日至3月13日,各单位进行公开选聘,地点自定。选聘结束后,3月15日前各单位勤工助学负责人登录学工管理系统完成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的勤工助学学生数同各单位岗位设定数保持一致。
二、选聘学生:
1.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采取自愿申请和公开选聘的原则。设岗单位要将本单位选聘方案公布,接受学生报名应聘,并根据本单位岗位设定情况集中统一选聘,工作内容无特殊要求的需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选聘,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应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请各设岗单位按照本原则组织好选聘工作。
2.选聘继续实行岗位轮换制。除特殊情况外,上岗学生每学期轮换一次。
3.选聘结束后,设岗单位请于3月16日前将附件2《山西师范大学勤工助学上岗学生汇总表》纸质版交田家炳西1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839236113@qq.com。特别注意将学生姓名、学号填写正确,避免补助错发漏发。
三、岗位管理:
1.勤工助学上岗学生的教育、管理、考核工作由各设岗单位和学生工作部(处)共同负责实施。
2.本学期4月20日和6月20日对上岗学生进行考核,设岗单位应在考核日期后一日内将附件3《山西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学生考核表》纸质版填写并签字后交到学生工作部(处)进行考核认定,电子版发送到839236113@qq.com。考核合格学生发放补助金,不合格学生将取消补助金发放。逾期未考核的单位按学生考核不合格认定。
3.若学期中设岗单位需要更换勤工助学学生,需网上申报,并进行公开选聘。
四、补助发放:
每次考核结束后,勤工助学补助将发到学生交学费的农商行卡上,请提醒勤工助学学生激活、绑定、维护银行卡并注意查收,若未收到补助请及时与我部门联系。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2月26日